公共建筑节能标准将修订 明确节能目标

公共建筑节能标准将修订 明确节能目标

  实施8年多的《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正在做最新一次的修订,本次修订确立了新的节能目标,与2005年版本相比,全年供暖、通风、空气调节和照明的总能耗减少20%~23%。这次修订“改善”了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并提高了供暖空调设备和照明设备能效。
  近日召开的标准编制组审查会议上,与会专家认为,送审稿技术指标合理,节能率在65%左右。但送审稿并没有提65%,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环境与节能研究院副院长邹瑜向记者解释:“只是与上一版相比,综合各地不同类型的公共建筑,加权计算出节能值,并不能说某个特定建筑能节省多少。”审查会后,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根据审查意见再做修改,按照进度安排,年底将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下简称“住建部”)批准。
  20%不针对具体建筑
  公共建筑包括办公建筑、商业建筑、酒店建筑、科教文卫建筑、通信建筑以及交通运输用房。编制组认为这几类建筑有许多共性,能耗较高、节能潜力大。目前,公共建筑全年能耗,供暖空调系统占40%~50%,照明能耗占30%~40%,其他用能设备占10%~20%。而在供暖空调能耗中,外围护结构传热系数高所导致的能耗占20%~50%。
  编制组建立了代表中国公共建筑使用特点和分布特征的典型公共建筑模型数据库,含大型办公建筑、大型酒店建筑、大型商场建筑等8个模型。基于计算和分析,本次修订确立的节能目标,同2005年版本相比,全年总能耗降低20%~23%。
  邹瑜介绍,主要通过三个方面达到降耗目标:改善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提高供暖空调设备的能效,限制照明设备的功率密度。从北方到南方,围护结构分担节能率6%~4%,空调供暖系统分担7%~10%,照明设备分担7%~9%。该降耗目标并不包括给水排水、电气和可再生能源等标准新增节能措施所产生的节能效果,“没有比较基准”。
  但降耗目标并不针对具体某个公共建筑,编制组提高了建筑围护结构、暖通空调系统及照明系统相应的指标定量,其参数根据不同类型、不同气候区典型建筑模型的最优方案确定,不同气候区有不同的限定值。
  这样建造成本是否会上升?“确定各项指标考虑了经济成本的增加,我们觉得增量成本是合理的。”邹瑜称。据悉,编制组调研了不同城市的产品销售数据,确立性能模型和价格模型分析。最佳节能方案则以节能目标和年收益投资比值为目标。
  关系到日后节能目标设定
  在编制组第一次工作会议上,住建部标准定额司副司长田国民称,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是节能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决策层非常关心修订后的节能水平,这关系到下一步建筑节能目标的设定。
  现有的《“十二五”建筑节能专项规划》要求,通过能耗统计、能源审计及能耗动态监测等手段,实现公共建筑能耗的可计量、可监测,各地确定各类型公共建筑的能耗限额标准,实现能效限额管理。
  但国家层面对于公共建筑的节能率,并没有明确的时间路线图。针对居住建筑节能,国家已有“三步走”的路线,分别节能30%、50%和65%,目前处于第三阶段。北京地区,新建居住建筑今年6月已率先执行75%的节能标准。
  但逐步降低全年总能耗是方向。2005年版本要求,相同的室内环境参数,与未采取节能措施相比,全年总能耗下降50%。正在修订的版本则要求,相比2005年版本,全年总能耗下降20%~23%。
  在参编专家、北京振利高新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黄振利看来,修订版各项指标设置还有提高的空间,修订标准并没有一步到位,“三五年后还能再提高,特别是在建筑结构设计方面”。黄振利也参与了2005版本的编制。
  不过,黄振利认同提高公共建筑的节能设计标准。“我国这么大的建筑能耗基础,确实需要有力的控制措施,这有助于规范建筑业的节能水平,修订稿具备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