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召开绿色建筑评价工作座谈会
2015年12月1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在北京召开了“绿色建筑评价工作座谈会”。住房城乡建设部陈宜明总工程师、建筑节能与科技司杨榕司长、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冯忠华主任及来自全国3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现有绿色建筑评价机构的代表共计8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杨榕司长主持。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建筑节能与材料监管处处长陈宁、上海市绿色建筑协会办公室副主任张俊参加了此次会议,并汇报了上海绿色建筑发展情况及上海绿色建筑标识评审工作开展情况。
会上,冯忠华主任结合近期工作阐述了发展绿色建筑的重要意义,介绍了住房城乡建设部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针对逐步推行第三方评价所开展的主要工作。来自全国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的代表先后介绍了各自绿色建筑工作情况与问题建议。
杨榕司长对近期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科[2015]53号,以下简称《文件》)的内容逐条进行了详细解读,肯定了各地绿色建筑推进工作的进展与成绩,希望大家切实领会《文件》精神,充分认识推进第三方评价的趋势和意义,通过建立全过程闭合管理体系和加强监管,确保绿色建筑质量。地方主管部门要做好第三方机构的备案工作,根据地方实际开展评审工作。各地应根据发展水平,通过逐步扩大强制范围,确保“十三五”发展目标的实现,同时通过更高水平的标识引导,提高绿色建筑长远的发展水平,让全社会真正感受到绿色建筑对建筑品质的提升。
陈宜明总工在最后的发言中对各地方和机构的建议做出了回应,同时他指出地方政府主管部门要积极落实、逐步推进,管好规矩、过程和秩序,他提出评价机构和咨询机构应该分离,加强能力建设,确保质量是关键,目前仍存在设计标识多、运行标识少,图上面积多、工程面积少的现象,下一步要努力提高“二多”,减少“二少”,鼓励形成绿色建筑产业发展,提高产业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