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城市试点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 增加城市租赁住房供给
日前,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确定了上海、广州、杭州等13个城市,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
集体建设用地,是指乡镇或者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个人投资或集资,进行各项非农业建设所使用的土地。实施这一政策后,试点城市可从集体建设用地中,寻求新的租赁住房建设用地,这将缓解城市供地压力,促进城市租赁住房结构逐步调整。
这次试点的13个城市分别为北京、上海、南京、杭州、厦门、武汉、合肥、郑州、广州、佛山、肇庆、沈阳、成都,基本囊括本轮房价上涨较快的城市。
国土资源部表示,这些城市作为人口净流入的代表性城市,租赁住房需求较大,而且作为土地所有者的村镇集体经济组织有建设意愿、有资金来源,政府监管和服务能力相对较强。
相关数据统计,目前我国约有1.6亿人在城镇租房居住,占城镇常住人口的21%,其中以新就业大学生和外来务工人员为主。在高房价时代,我国大中城市租赁市场存在房源总量严重不足、租价高、供应结构不合理、租住环境一般等问题。
(来源:能源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