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发布 3月1日起实施
湖南省住建厅近日发出通知,《湖南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已批准为全省工程建设推荐性地方标准,自2018年3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实施。该标准为全省绿色建筑发展提供了重要设计依据,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绿色建筑,即在建筑的全寿命期内,可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至2017年末,我省取得绿色建筑标识总数量为349个,累计实施绿色建筑面积3811万平方米,长沙、株洲、湘潭、常德、岳阳、娄底等地相继出台了绿色建筑实施方案。
《湖南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在总结该省300余项绿色建筑星级标识项目的实践经验,并对不同类型数十个项目进行测评的基础上进行编制。该标准充分考虑了该省地域特征、夏热冬冷气候,把节约资源与保护环境贯穿始终,强调了被动式设计优先、主动式技术优化、可再生能源补充的设计原则;同时,该标准还在建筑选址、生态安全、原生态保护利用、绿化率要求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
(来源:华声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