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山东省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示范储备工作的通知

  近日,山东省城乡和住房建设厅发布了《关于做好2019年山东省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示范储备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对于清洁能源建筑利用,也明确提出了项目类型及条件。

关于做好2019年山东省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示范储备工作的通知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委),各有关单位:

  为扎实推进我省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示范建设,提高工作规范性和实施质量,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建立2019年山东省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示范储备项目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储备项目类型及条件

  (一)绿色生态示范城区(城镇)、高星级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示范:参照2017年同类示范条件执行。

  (二)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示范工程及产业基地:分别按照山东省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示范工程及产业基地管理办法执行。

  (三)绿色智慧住区示范:按照《山东省绿色智慧住区示范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示范:结合冬季清洁取暖、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重点对建筑围护结构进行节能改造,鼓励同步实施供热系统改造。改造后达到《山东省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技术导则》要求。

  (五)公共建筑能效提升示范:参照公共建筑“节约之星”遴选条件执行(含已入选的项目)。

  (六)农村建筑能效提升示范:对农村地区拟整村建设或改造的的农村住宅(新型社区)进行节能提升。

  (七)清洁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利用太阳能、空气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进行供暖(制冷)的新建、改建城镇建筑、住宅小区,农村村庄等。

二、有关要求

  (一)做好项目储备工作,是编制省级财政预算、制定资金支持政策的重要依据。各地要高度重视,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储备项目的筛选、报送工作,于10月20日前将《2019年山东省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示范储备项目表》(含电子版)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对各地上报项目进行筛选、汇总,建立示范储备项目库。下一步,将按照有关程序和条件,从中择优选择项目列入2019年省级示范。

  《通知》的下发,对于山东省加快绿色建筑产业发展、提高清洁能源行业优化能力有着重要意义。并直接推动太阳能、空气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产业的不断改革与升级。随着采暖季的接近,山东绿色建筑与清洁能源的应用将越来越多地投入到民生中,造福千家万户。

  (来源:骏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