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再获中央财政奖补资金1.2亿元
日前,经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水利部联合考核,遂宁成功荣获全国海绵城市试点优秀城市荣誉,我市在前期获得国省12.6亿元补助资金的基础上,再获奖补资金1.2亿元!
据了解,在本次全国海绵试点城市三年绩效评估结考核中,国家三部委给予了遂宁海绵城市试点工作很高评价。在全国四个海绵城市现场考核组中,遂宁以唯一一个无争议排名小组第一的好成绩进入全国首批试点优秀城市,其它城市分别为萍乡、池卅、南宁、镇江、白城。
自2015年成为国家首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市以来,我市秉承“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将海绵城市试点作为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绿色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效抓手,积极探索丘陵地区海绵城市建设新路,取得了积极成效。
遂宁坚持因地制宜,民生优先,整体打包、分类推进,共完工项目329个,完成投资56.1亿元,承诺的水生态、水环境、水资源、水安全指标全部兑现。下一步,遂宁将按照市委、市府2019年2月发布的《关于持续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及《遂宁市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八个一”措施》的文件要求,继续向纵深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让海绵理念在遂宁的土地上落地生根,实现全域海绵,让海绵城市理念贯穿城镇建设全生命周期,确保建成区到2020年建设改造面积达到36.14平方公里、占比30.6%,2030年达到144平方公里、占比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