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为规范和促进上海市绿色建筑协会团体标准的制定和管理,依据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国家质
检总局、国标委《关于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的指导意见》、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培育和发展工程建设团体
标准的意见》和上海市住建委《关于鼓励发展上海市工程建设团体标准和企业应用标准的通知》的精神,及时将本
市绿色建筑领域的创新技术成果转化为标准,现向会员单位征集2017年上海市绿色建筑协会团体标准项目,请各会
员单位组织申报,具体事项如下:
一、征集范围:
1、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相关行业团体标准的;
2、虽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相关行业团体标准,但不能满足现有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
3、涉及工程建设中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应用的;
4、其他需要制定的团体标准。
二、征集条件
1、已基本做好编制标准的前期工作;
2、技术内容成熟,具有可靠性和先进性;
3、标准中采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应已经市级建设管理部门鉴定或经试点工程应用,且已具
备推广应用的条件;
4、起草和参与单位主要负责人已安排落实;
5、标准实施后应具有社会、经济或环境效益。
三、征集时间
征集时间为即日起至2017年7月31日。
四、相关要求
请填写《上海市绿色建筑协会团体标准制订(修订)项目申请表》(附件1),并在规定时间内报市绿建协会
办公室(秘书处)。(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同时发送电子版至:1973598627@qq.com)
联系人:徐铭,电话:64697039、18701921796,邮箱:1973598627@qq.com
周,电话:64878019、15902160342,邮箱:505820576@qq.com
附件:
1、《上海市绿色建筑协会团体标准制订(修订)项目申请表》
2、《上海市绿色建筑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
3、《上海市绿色建筑协会团体标准编制工作细则(试行)》
附件:
上海市绿色建筑团体标准制订(修订)项目申请表.docx
上海市绿色建筑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docx.pdf
附件3-上海市绿色建筑协会团体标准编制工作细则.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