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绿色建筑协会

关于征集上海市绿色建筑协会团体标准的通知

2019-09-05 21:02:45

  

         各会员单位:

  为规范和促进上海市绿色建筑协会团体标准的制定和管理,依据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国家质

检总局、国标委《关于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的指导意见》、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培育和发展工程建设团体

标准的意见》和上海市住建委《关于鼓励发展上海市工程建设团体标准和企业应用标准的通知》的精神,及时将本

市绿色建筑领域的创新技术成果转化为标准,现向会员单位征集2017年上海市绿色建筑协会团体标准项目,请各会

员单位组织申报,具体事项如下:

  一、征集范围:

  1、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相关行业团体标准的;

  2、虽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相关行业团体标准,但不能满足现有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

  3、涉及工程建设中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应用的;

  4、其他需要制定的团体标准。

  二、征集条件

  1、已基本做好编制标准的前期工作;

  2、技术内容成熟,具有可靠性和先进性;

  3、标准中采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应已经市级建设管理部门鉴定或经试点工程应用,且已具

备推广应用的条件;

  4、起草和参与单位主要负责人已安排落实;

  5、标准实施后应具有社会、经济或环境效益。

  三、征集时间

  征集时间为即日起至2017年7月31日。

  四、相关要求

  请填写《上海市绿色建筑协会团体标准制订(修订)项目申请表》(附件1),并在规定时间内报市绿建协会

办公室(秘书处)。(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同时发送电子版至:1973598627@qq.com)

 

  联系人:徐铭,电话:64697039、18701921796,邮箱:1973598627@qq.com

                 周,电话:64878019、15902160342,邮箱:505820576@qq.com

 

 

  附件:

  1、《上海市绿色建筑协会团体标准制订(修订)项目申请表》

  2、《上海市绿色建筑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

  3、《上海市绿色建筑协会团体标准编制工作细则(试行)》

上海市绿色建筑团体标准制订(修订)项目申请表.docx
上海市绿色建筑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docx.pdf
附件3-上海市绿色建筑协会团体标准编制工作细则.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