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绿色建筑协会

企业直接发声 谏言绿色建筑地方标准修订

2019-09-09 13:30:20

        2006年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颁布实施,随后绿色建筑项目实践在我国逐渐展开,该标准于2014年完成了修订工作并颁布实施。2012年,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正式颁布,作为本市绿色建筑标识评价主要技术依据,实施以来有效助力了上海市绿色建筑发展,截至2017年底,本市获得绿色建筑标识的项目总数已达到482项,建筑总面积4126万m2。

        为了进一步满足新形势下上海市绿色建筑发展的新需求和新特点,根据市住建委的要求,将在总结2012版上海标准和2014版国家标准实施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本市气候资源条件、技术发展现状,以及城市发展需求等因素,对上海市《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进行修订,本次修编上海市绿色建筑协会作为《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第一修编单位。

        为征集各方意见,有效推进修订工作,提高标准质量,2018年1月22日,协会首次以企业意见征询的形式召开了《标准》(节地、节水方向)修订意见征询会。协会副秘书长王宝海、办公室主任张俊、办公室副主任王勋,以及编写组成员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杨建荣、上海建科院绿色建筑与低碳发展研究所总工安宇、华东建筑设计研究总院绿建中心主任绿色建筑咨询与研发中心主任张伯仑、华东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机电一院总工王珏等出席会议。

        本次会议围绕绿色建筑指标体系中的“节地”和“节水”两大板块进行讨论,会上,编制组介绍了《标准》修编的背景、原则、工作计划和节地节水二大板块的修编方向,引发了与会人员的关注和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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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会员单位代表50余人踊跃报名参加了会议,现场交流环节气氛踊跃:

        屋顶绿化目前考察的是可绿化面积比例,部分项目屋顶面积紧张,可实施面积有限,是否可以调整评价方法或者设置最低要求面积值?

       2014版新国标中,便捷的人行通道在上海地区适用性不足,具体如何评价?

       2014版新国标中径流控制的计算方法和评价指标在本市适用性不足,是否开展专题研究予以调整?

       居住建筑人均居住用地指标评分和公共建筑容积率评分能否以不同区域标准有所区分?

       若一个综合地块内,既有办公、商业,又有酒店等区域,这些评价范围如何明确的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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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协会办公室主任张俊在最后发言中指出,本次会议是协会创新工作形式,第一次组织召开面向企业的标准编制意见征询会,各单位都准备的很充分,为编制组提供了很好的建议,标准编制组将会进一步研究会上提出的各项意见。协会后续还会继续组织针对绿色建筑其他板块的系列意见征询会,希望大家能够继续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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