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读者咨询:国家允许在集体土地上建合法的租赁房,那现在的小产权房是否意味着合法呢?是不是可以合法买卖?
记者获悉,为增加租赁住房供应,缓解住房供需矛盾,构建购租并举的住房体系,建立健全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国土资源部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根据地方自愿,确定第一批在北京、上海、南京、杭州、厦门、武汉、合肥、郑州、广州、佛山、肇庆、沈阳、成都等13个城市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
但业内人士表示,可以建成合法租赁房,并不意味着小产权房会转为合法建筑。
集体土地上的租赁房项目用地应当符合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村土地利用规划,以存量土地为主,不占用耕地。同时租赁房的建设必须尊重农民集体意愿,统筹考虑农民集体经济实力,合理确定项目运作模式,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确保集体经济组织自愿实施、自主运作。租房政策主要是加大城市租房供应,部分城市实行“只租不售”政策,进一步规范了租房市场,同时满足了城市的住房需求。
而“小产权房”是不符合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的建筑,违法违规,不能与上述租赁房混为一谈。并且租赁房是依法批准建设,依法实施不动产登记,只用于租赁。“小产权房”本身就不是一个法律概念,既涉及违法用地,又涉及违法建设和违法销售,产权不受法律保护。
(来源:能源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