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印发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发电行业)》(以下简称《方案》),并组织召开了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启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以及新闻发布会,介绍《方案》具体内容并作动员部署。这标志着我国碳排放交易体系完成了总体设计,正式启动。
自2011年11月,国家发改委批准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湖北、广东和深圳市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之后,地方的碳交易市场呈现出“全面开花”之势。2013年,深圳率先启动实际交易,拉开了中国碳市场的帷幕,各试点省市随后也逐步启动运行。目前已纳入近3000家重点排放单位,截至2017年11月累计配额成交量达到2亿吨二氧化碳当量,约46亿元人民币。
按照发改委的初步设想,初期纳入行业由2016年的“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造纸、电力、航空”8个行业,缩小至2017年年中的电力、水泥和电解铝3个行业。如今,只纳入发电行业。而发电行业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占到了全国二氧化碳排放量的46%。目前,国内发电行业纳入的企业达到1700多家,排放量超过30亿吨。如果启动交易,规模远远超过世界上正在运行的任何一个碳市场。
此次全国碳市场初期仅纳入电力行业,与地方碳市场试点并行。国家发改委应对气候变化司司长李高指出,符合全国碳市场纳入条件的企业,应当纳入全国碳市场进行统一管理,不再参加地方的区域的碳市场的活动。
《方案》指出,碳市场建设的最终目标是建立起归属清晰、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监管有效、公开透明的碳市场,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实现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今后将分“三步走”推进建设工作:基础建设期——用一年左右时间,完成全国统一的数据报送系统、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建设,开展碳市场管理制度建设;模拟运行期——用一年左右时间,开展发电行业配额模拟交易,全面检验市场各要素环节的有效性和可靠性,强化市场风险预警与防控机制;深化完善期——在发电行业交易主体间开展配额现货交易,在发电行业碳市场稳定运行的前提下,逐步扩大市场覆盖范围,丰富交易品种和交易方式。
(来源:能源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