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江西省绿色建筑发展,省住建厅近日就加强绿色建筑设计和施工图审查工作有关事项提出要求。
省住建厅要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不断推动新时代高质量绿色建筑发展,提高绿色建筑品质,扩大绿色建筑强制推广范围,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力争到今年底,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40%。
省住建厅明确了执行绿色建筑设计标准的项目:一是国家机关办公建筑,政府投资的学校、医院、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等建筑,省会城市的保障房,机场、车站等大型公共建筑。二是纳入当地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要求强制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项目。三是自愿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项目。
(来源: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