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7年9月公布《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至今,将近一年的时间,广州在装配式建筑推广方面,已有不少成果落地。
在6月份的一次会议上,广州市表示,为实现到2020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不低于30%、2025年不低于50%的发展目标,重点鼓励市政道桥、综合管廊、轨道交通等工程实施装配式建造,带动社会投资建设项目积极发展装配式建筑。
新立项政府项目
全面实施装配式建筑
在《实施意见》里,广州对发展装配式建筑提出了5年目标和详细的任务分解:到2020年,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面积比例不低于30%;到2025年,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面积比例不低于50%。新立项的人才住房、保障性住房等政府投资的大中型建筑工程全面实施装配式建筑。以招拍挂方式出让用地的建设项目按比例实施装配式建筑。综合管廊、轨道交通、桥梁隧道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推广装配式建造方式。
具体而言,从2017年开始,广州各区政府及市住房保障办、市代建局、广州地铁集团、市城投集团等相关单位就被要求应遴选合适的政府投资项目,各开工建设1个以上装配式建筑示范工程项目,重点推广较高预制率、装配率及建筑产业现代化程度高的成套部品和技术。鼓励社会投资项目开展装配式建筑示范工程建设。各区政府及广州地铁集团、市中心区交通项目办等相关单位积极开展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装配式建造试点工作。
为达成推广目标,《实施意见》在土地出让、财政支持、税收优惠等方面都作了详细规定。2018年起,以招拍挂方式出让的建筑工程建设用地,将采用装配式建筑的相关要求纳入土地出让公告,并落实到土地使用合同中,满足装配式建筑面积占全市年度新出让用地总建筑面积比例不低于30%的要求;2020年起,装配式建筑面积占全市年度新出让用地总建筑面积比例不低于50%。对自愿实施装配式建筑的新建项目,给予预制外墙或叠合外墙预制部分不计入建筑面积的奖励(奖励的建筑面积不超过±0.000以上计容建筑面积的3%)。
对于2017年以来开工建设,总建筑面积达到3万平方米以上,且预制率、装配率较高的装配式建筑工程(政府投资项目除外),广州财政将给予扶持。
税收金融优惠是鼓励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重要支持政策。《实施意见》指出,将装配式建筑产业纳入招商引资重点行业,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装配式建筑相关企业,可依法享受相关优惠政策。购买已认定为装配式建筑项目的商品房,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按政策允许范围内最低首付比例执行,公积金贷款额度可视情况上浮。鼓励金融机构对部品部件生产企业、产业基地和装配式建筑开发项目给予信贷额度、利率等方面的优惠和支持。
(来源:中国保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