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绿色建筑协会

引领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 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公开征求意见

2019-09-11 00:12:44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修订工作的函》(建标标函[2018]164号),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开展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修订工作,现已完成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相关单位和专家对《标准》征求意见稿提出具体修改意见和建议,并于2018年10月20日前反馈给标准编制组。

  《标准》修订的主要要点有:

  (1)紧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更新绿色建筑评价体系。与新时代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相统一,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基本理念,创新地提出了以“安全耐久、服务便捷、舒适健康、环境宜居、资源节约”为基础的绿色建筑评价新体系。

  (2)重新设定评价阶段,引导绿色技术落地实施。以促进绿色技术措施落地、提高绿色建筑的运行实效为引导,将绿色建筑评价设定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并取消设计评价,代之以设计阶段预评价。

  (3)绿色等级与国际接轨,扩大绿色建筑覆盖面。绿色建筑等级增加“基本级”,与国际主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等级接轨。修订后的绿色建筑等级改变为4个等级,即:基本级、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

  (4)鼓励实施全装修,高星级绿建强制要求。对二星级、三星级绿色建筑提出全装修要求,只有全装修才能参与二星级和三星级绿色建筑的评价。全装修可以避免能源和材料浪费,减少室内装修污染及装修带来的环境污染,有效杜绝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等“乱装修”现象。

  (5)提升绿色建筑性能,对三星绿建提出更高要求。在分值基础上,对三星级绿色建筑在建筑能耗、室内空气品质、暖通空调设备能效等级、卫生器具用水效率等方面提出了附加要求。只有同时满足分数要求和附加要求,才能认定为三星级绿色建筑。

  (6)鼓励绿色建筑实施,增加运营管理加分项。将运营管理相关内容作为加分项,使投入使用的绿色建筑在参评时更容易获得更高星级。

  (7)合理设置评分条文,提高评价标准易用性。聚焦核心绿色技术,取消不参评项,不含运行管理的评分项条文由原标准的96条更新为66条。评分项条文全部参评,并进一步提高条文的可操作性。

  (8)扩展绿色建筑内涵,提升绿色建筑质量水平。汲取建筑科技发展过程中产生的新技术、新理念,提升了绿色建筑在安全耐久、节约能源、健康宜居、适老适幼等方面的要求,鼓励新技术、新理念的应用,多途径、多角度提升建筑整体性能,全面推进绿色建筑高质量的发展。

  编制组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30号,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标准规范处,100013(请注明“《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意见”)。

  电子邮箱:GB50378@163.com

  联系人:高迪,李国柱

  电话:010-64517890,64693362

(来源:工程建设标准资讯)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征求意见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