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住建厅正式发布《湖北省推广、限制和禁止使用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产品、技术和设备目录》,重点推广节能环保、先进适用、品质优良的绿色建筑产品、技术75项,限制使用技术落后、不满足工程需求的产品、技术15项,禁止使用严重影响工程质量、不满足产业政策的产品、技术12项。
根据《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方案》《“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省科技节能办在全省范围内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对绿色建材企业重点调查,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密切沟通,截至2023年2月,共征集得推广应用类117项,限制使用类18项,禁止使用19项。经过专家充分论证、公正评审、择优选用,最终确定推广使用类共75项,限制使用类15项,禁止使用类12项。面向社会公示后,顺利发布。
《目录》推广使用的75项产品及技术,分为外墙及楼地面保温系统、预拌混凝土及砂浆、磷石膏应用、可再生能源应用、建筑节能门窗及遮阳、绿色智能建造、装配式建筑、城镇道路井盖八大类,体现了实用性、导向性、动态性。结合湖北磷石膏建材推广应用实际,着重推广磷石膏砂浆、自流平砂浆、纸面石膏板等满足国家和地方标准的磷石膏建材产品。按照住建部等六部委发布的《加强窨井盖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结合宜昌市的实践经验,大力推广具有防响、防跳、防盗、防掉落、防位移功能的“五防”城镇道路井盖。同时限制和禁止了一批不符合产业政策、达不到环保节能要求的产品、技术,重点限制了不具备“五防”功能的城镇道路井盖使用范围。《目录》有效期两年,随着产品的更新、技术的进步,到期后进行修订。
《目录》推广的绿色建筑产品安全耐久、节能环保,智能施工技术先进适用、操作性强,符合社会和行业的发展需求。《目录》的发布对推广应用节能环保、品质优良的绿色建筑产品和技术,促进我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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