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绿色建筑协会(通知)
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上海市既有建筑
绿色低碳更新改造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上海市城市更新实施办法》《关于规模化推进本市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的精神和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工作目标,适应城市资源环境约束下内涵增长、创新发展的要求,探索与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城市更新新途径,改善生态环境,加强绿色建筑和生态城区建设,强化示范引领作用,协会自2016年起组织开展了上海市既有建筑绿色更新改造评定工作,并根据《上海市既有建筑绿色低碳更新改造适用技术目录》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定。
由于疫情原因,2021年度申报工作将与2022年度合并开展。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流程
申报单位可登陆上海市绿色建筑协会网站www.shgbc.org,进入“上海市既有建筑绿色低碳更新改造项目申报”专栏,在线填写申报材料。会员单位请直接输入会员账号密码登陆。
二、注意事项
1、申报时间:2023年3月20日起至2023年4月12日;
2、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等详见附件。
附件:1、《上海市既有建筑绿色低碳更新改造评定实施细则》
2、《上海市既有建筑绿色低碳更新改造适用技术目录》
联系人:周翀 64878019,吉勇成 64083368
地 址:宛平南路75号1号楼902室
邮 箱:505820576@qq.com
上海市绿色建筑协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八日